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文档之家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范文 > 正文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3篇 昆山 环保局

2022-11-19 22:20:13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3篇 昆山 环保局,供大家参考。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3篇 昆山 环保局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1

  昆山市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

  昆政纪〔2014〕6号

  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

  5月19日,路军市长在市级机关多功能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讨论《昆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徐宇斌关于《昆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内容,各区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编制和细化相应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等机制,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强化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二、讨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农委主任顾理华《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十万亩”上图落地要求,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开展农田整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保供能力;要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经营机制,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业经营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进一步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要稳定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创新金融服务等支农惠农手段,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三、讨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农办主任江雪龙《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前提下,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区镇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全面开展档案清理,查清承包面积和空间位置,并采取确权确股确利的方式发放农村承包土地股权证,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四、讨论《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农办主任江雪龙《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将其量化到个人,有利于长远保障农村居民财产权利。各区镇要以确权赋能、维护农村居民根本利益为基础,试点先行有序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和目前股权享受情况,以户为单位合理配置股权,提升股权管理和运作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产权明晰、权属稳定、流转有序、政经分设”的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机制。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五、听取《关于规范公务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局长孙旭明关于规范公务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1)经国务院或人社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15项特殊岗位津贴予以保留。调离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予以取消。区镇和部门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由市纪委核定;对环保监测津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津贴、法院办案津贴等明确办案、监管一线发放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人员范围,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2)省、苏州和昆山及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六、讨论《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国土局局长徐锁发《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规范各类用地行为,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各区镇要切实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节约集约意识,进一步完善耕地资源保护、项目供地管理、依法依规用地、存量土地盘活、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融资改革等机制,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发展边界线,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昆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七、讨论《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副政委、纪委书记高道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公调对接”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间的沟通协作,持续规范对接程序、健全对接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并发挥好社区工作人员和第三方社会组织的调解作用,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八、讨论《老城区危险房屋收购搬迁实施细则(试行)》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局长陈辰扬关于《老城区危险房屋收购搬迁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各区镇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摸清情况,进一步明确危险房屋收购搬迁的适用范围、实施条件、操作程序和收购标准,市住建局可选择试点适时启动实施,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再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以形成可操作的文件。

  九、讨论《关于支持工研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会议听取了市工研院董事长沈军《关于支持工研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工研院是我市产业创新的引擎和协同创新的龙头。市各相关部门要为工研院做大做强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在项目、资金、人才、差别化考核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努力将工研院打造成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的重要平台,使其在昆山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十、讨论《关于对老城区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奖励办法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局长陈辰扬关于对老城区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奖励相关情况的汇报。为探索完善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征收补偿办法,会议原则同意在老城区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征收补偿中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在市场化评估基础上增加30%奖励。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部门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十一、讨论《昆山市老城区定销商品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局长陈辰扬关于《昆山市老城区定销商品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对于老城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中选择原地安置或就近安置的被征收人,原则上采用定销商品房方式进行安置,定销房基本套型面积按照90、105、125、135平方米四个档次设定。销售价格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并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作适时调整。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部门作适当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十二、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政委陆迎芳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重点在于保障政策措施的制度化和常态化。要规范行为认定和奖励申报程序,从保障基本生活、医疗救治、就业扶持、教育优待、抚恤补助等方面解决实际困难,弘扬和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励见义勇为行为不断涌现。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十三、讨论《昆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护理院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局长孙旭明关于《昆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护理院管理暂行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可按规定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资格认定、分级管理、日常指导等机制,使定点护理院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业护理机构,使被护理人员享受到更多优质的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等服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十四、审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操作办法》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局长孙旭明关于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操作办法制定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对于落户昆山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凡持有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且受聘于本市企业,在上一自然在本市缴纳社保和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可凭在本省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购买性支出发票,申报个人所得税奖励,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工薪收入完税金额的40%,累计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五、讨论《昆山市不合格公职人员退出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局长孙旭明关于《昆山市不合格公职人员退出实施办法(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研究建立不合格公职人员清退机制,是促进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创新举措,有利于促进机构设置更加科学、人员编制更加精简、管理服务更加高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分类细化不合格公职人员退出的方式和情形,完善审核、执行、复核、申诉等程序,逐步建立完善一套依法、科学、可操作的实施规则。会议要求有关部门作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后另行讨论。

  十六、讨论《昆山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许祥友关于《昆山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尽快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十七、讨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许祥友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键,各区镇和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社会援助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援助对象居家养老补贴标准和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标准,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突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激励,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老有颐养”工程。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作适当修改后组织实施。

  会议还学习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出席:

  列席:

  路

  军

  夏小良

  管凤良

  汤土云

  江

  皓

  金

  铭 何苏华

  党建兵

  陈荣凯

  葛家胜

  王荣才 张伟刚 吴卫东

  殷珊奇

  金健宏

  朱维元

  庞文红

  何智勇

  方雪华

  费文隽

  徐惠明 张

  隽

  陆圣奇

  夏小明

  宋修福

  武

  军 乙生永 市委宣传部颜安,市统战部郭江,市农办江雪龙,市编委办王陈磊,市老干部局陈向荣,市侨办汤志轩,市法院张建明,市发改委宋德强、孙剑波,市经信委陶林生,市教育局陆琪,市科技局沈跃新,市公安局陆迎芳、高道亚,市监察局朱葛明,市民政局许祥友,市司法局方伟,市财政局翁文忠,市人社局孙旭明,市国土局徐锁发,市住建局陈辰扬,市规划局周继春,市城管局石东兵,市交通运输局陈建中,市水利局景惠中,市农委顾理华,市商务局杨波,市文广新局姚伟宏,市卫生局陈青林,市体育局张玉华,市环保局徐宇斌,市旅游局吴恽,市人口计生委王瑜,市物价局徐惠芳,市粮食局沈利中,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李慰杰,市供销总社姚惠元,市综治办张建中,团市委

  孙道寻,市妇联高苡平,市残联杨海人,市红十字会吴莺,市工商联刘海英,人民银行吕伟,昆山地税局沈友诚,昆山工商局江良,市气象局金建平,市城投公司石建刚,市工研院沈军,昆山开发区盛雪东,昆山高新区孔维华、吴炜林,花桥经济开发区崇一星,旅游度假区许振敏,张浦镇王建华,周市镇蔡力,陆家镇方勇,巴城镇钱翌,千灯镇顾菊明,淀山湖镇李晖,周庄镇唐翱,锦溪镇王文,亭林街道李轶群,朝阳街道蔡根良

  昆山银监办、柏庐街道的代表 记录:庞文红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4年5月28日

  分送: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最新标准

(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1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

(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一、X X X(黑体)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 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 3 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秘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4 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公文主体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6 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3.公文版记部分

  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8 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3)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四)新旧公文区别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发文3

  楚扶发?2010?53号

  楚雄州扶贫办“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主题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扶贫办、各科(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州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州扶贫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1475”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落到实处,经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为主题的“亮身份、亮职责,定承-1-

  诺、践承诺、评承诺” 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主题实践活动以“亮身份、亮职责,定承诺、践承诺、评承诺” “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为抓手,努力实现“五个新”的目标,即党员意识有新增强、自身素质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党支部建设有新加强、扶贫工作有新推进。

  二、方法步骤

  开展“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州办机关党支部和60岁以下在职机关党员,退休党员自愿参加,各县(市)扶贫办参照执行。形式上采取“一年一轮回”的方式进行,主要以学习动员、主题实践、总结考评三种形式进行落实。

(一)学习动员。每年初专题组织召开一次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为主题的“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学习动员部署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学习国家和省州新的扶贫开发政策,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如何开展“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充分履行好党员干部职责,推进扶贫工作、加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一次动员部署,确保活动启动扎实、部署周密、推进有力。

(二)主题实践。以“亮身份、亮职责,定承诺、践承诺、评承诺”“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一是开展“亮身份、亮职责”活动。适时根据办机关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办好一个党员干部形象栏,对党员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向

  群众和社会公开,亮出身份;同时,将党组工作职责、扶贫办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各科(中心)工作职责以及个人工作职责进行公开、亮出职能职责,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开展年初定承诺活动。每年初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结合工作目标、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以书面形式提出承诺事项,填写《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和《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服务承诺书》,方式上采取“个人提、科(中心)提、组织定”的方式进行,先由个人、科(中心)提诺,在由支部讨论,经党组审定后,召开支部大会签订承诺书,确定承诺事项,明确目标责任,同时及时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三是开展年中践诺活动。党支部、科(中心)和党员认真按照自己承诺的内容,自觉在工作实践中实践落实,办党组指导监督,党支部督促落实,党员自觉实践,做到在工作实践中校验、在相互监督中实践,在践诺中实现党员意识有新增强、自身素质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党支部建设有新加强、扶贫工作有新推进的“五新”目标。四是开展年底评议承诺活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对照年初承诺书,先由个人、科(中心)和党支部进行自我总结评诺,再召开支部会、发放评诺表进行相互评议测评,确定践诺等次。

(三)总结考评。为保证“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扎实稳步开展,实行半年一督查、一年一总结考评工作机制。党支部坚持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适时发现问题、推进实践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一年开展一次总结考评。每年年底,由办党组组织召开开展“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专

  题听取党支部开展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兑现奖惩,对履行承诺且工作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奖励,履诺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落实。

  三、组织保障

  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为主题的“二亮三承诺”实践活动是我办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党组高度重视,党支部要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和各科(中心)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党支部、各科(中心)、各县(市)扶贫办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现典型,特别是综合科要及时把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信息简报等形式积极向外推介和宣传,推进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党建公务员“七个一”方案抄报:省扶贫办,州委书记邓先培,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杨红

  卫,州委副书记李兴顺,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长杨正权,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任锦云,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徐昕,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左荣贵

  抄送: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创先

  争优办,第五纪工委,州人事局,10县市扶贫办各

(一)(共印60份)